根据2025年商丘市生育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申领生育津贴,具体对象及条件如下:
一、申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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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职工 :需参加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且缴费满10个月以上的女性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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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人员 :包括正常生育、流产(妊娠满8-28周)、引产等符合政策的情况。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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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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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且生育或手术时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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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中断,需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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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行为合规性
- 生育、流产或手术必须符合国家和河南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违规生育无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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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生育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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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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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后,由单位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申报,一般需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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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确保银行账户信息准确,否则可能影响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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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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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交给女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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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增“免申即享”服务,符合条件的津贴由医疗机构系统自动上传审核后拨付,减少中间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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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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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依法参保或缴费,女职工可自行向医保部门申请延期申报,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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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具体标准由市医疗保障局统一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商丘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