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药、临床必需药等五类
我国药品集中采购主要分为以下五类,并采用不同采购方式:
一、药品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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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
包括创新药、仿制药中的独家生产品种,通过谈判采购或定点生产方式纳入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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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
如妇儿专科非专利药、急抢救药、基础输液等,实行集中挂网采购,由医院直接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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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
按国家现行规定采购,确保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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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
所有医院使用的中药饮片需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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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药品
除上述类别外,其他药品均需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二、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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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针对通用名仿制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选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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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 :对专利药、独家生产药及特殊药品进行价格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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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生产 :临床必需短缺药由国家指定企业生产并议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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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采购 :妇儿专科非专利药、急抢救药等通过医院直接采购。
三、近期采购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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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施批次 :2020年第二批集中采购涵盖33个品种(如阿卡波糖、格列美脲);2024年第十批集采涉及62种药品,均为过专利期、竞争充分的优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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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计划 :2025年将开展第11批药品集采和第6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
四、改革目标
通过分类采购和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少购销腐败,确保临床用药可及性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