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允许一对夫妻生育 三个子女 ,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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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生育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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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生育权
夫妻双方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
二、特殊生育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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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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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可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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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生育一个子女的,也可要求安排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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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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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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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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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调整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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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政策 :2021年5月30日,国务院宣布实施三孩生育政策,2022年5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放宽生育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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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差异 :具体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存在差异时按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四、生育津贴与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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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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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过税收优惠、育儿补贴等政策支持家庭生育。
现行政策下,中国夫妻生育子女数量的主要限制为 三个 ,同时法律保障了特殊家庭的生育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