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西省关于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领取时间限制如下:
-
申领时间限制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之间申请办理,超过该时间范围将无法申领。
-
缴费年限要求
需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 1年 ,且生育时仍在缴费状态。若缴费未满1年,需补缴满12个月且连续缴费满1年后,才能申领。
-
其他注意事项
-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工可能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但需符合当地具体政策。
-
若用人单位已垫付生育津贴,需在职工垫付后1年内申请报销。
-
特别说明 :
-
2025年政策调整后,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无需再通过单位垫付。
-
申领材料通常包括出生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等,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建议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及时联系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办理申领手续,避免因时间或材料问题影响待遇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