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新农合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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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报销比例约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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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通常为80%(中医医院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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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一般为75%(中医医院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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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约为60%(中医医院为65%)
二、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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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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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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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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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8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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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15万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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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以上: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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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补偿限额 :30万元
三、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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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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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级及村卫生室:50%-60%报销比例(部分地区可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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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级及以上医院:无直接门诊报销,可通过慢性病门诊或特殊疾病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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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经认定后,门诊慢性病费用可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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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
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等,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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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门诊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为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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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备案后先自付10%费用,生育等特殊情形可参照本地待遇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衡阳市及衡南县医保局最新文件精神,具体执行可能因医院等级和经济水平略有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