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龙江黑河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及流程
根据最新的信息,2025年黑龙江黑河市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和流程如下:
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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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津贴:
-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
- 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发放42天生育津贴。
-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或小儿围生期死亡的,发放98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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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女职工生育发放98天生育津贴。
- 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
-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 晚育的发放180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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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 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计划生育时,按照男职工所在单位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给予2个月的生育补助费。
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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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用人单位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已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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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 参保单位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生育津贴支付填写员工生育结算信息,系统校验成功后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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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方式:
- 生育津贴申报成功后,市医保中心将生育津贴拨付到参保单位银行账户中,再由单位进行发放。
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标准执行,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生育津贴。
- 津贴发放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365×生育津贴支付期限。
以上信息基于2025年最新的政策和规定,如有变动,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