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保政策,关于在广东缴纳社保后到广西继续缴纳的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社保缴纳的地域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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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允许跨省累计缴纳,且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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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则存在参保地限制, 不能跨省同时缴纳 ,需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参保。
二、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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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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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办理退休前,可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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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广西工作后,需在广西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并提供上述凭证及新单位社保卡,完成转移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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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广东的缴费年限将计入广西账户,退休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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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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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广西期间中断缴费,需补缴欠费并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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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希望保留广东的医疗保险,需将账户转入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继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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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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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参保 :若在广西已参保,需先办理转移接续,避免在广东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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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转移接续时,原参保地缴费年限与转移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退休条件仍以累计年限满15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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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转移限制 :医疗保险无法跨省转移,需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参保。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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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长期居住 :若在广西长期居住但未就业,可考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户籍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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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影响 :跨省转移后,退休待遇计算仍以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政策为准。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专业机构,确保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