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广西农村合作医疗在广东看病的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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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或当地医保部门官方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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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备案
患者或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到参保地合管办办理备案手续。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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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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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广东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主动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实现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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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院不支持直接结算,需携带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等材料回广西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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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广东不支持异地门诊直接报销,需回广西参保地办理。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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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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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异地居住证明(长期居住需备案)、转诊手续(非急诊情况)。
四、报销比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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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55%(如辽宁医科大学附属医院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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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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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目前广西与广东尚未实现全面异地直接结算,需根据就医地政策判断是否支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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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门诊费用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报销材料,逾期可能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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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需提前向广西新农合部门申请,提供病历、检查报告等材料。
六、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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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当地医保部门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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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广西参保地合管办、异地就医备案机构。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优先选择支持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以减少报销流程。若需在广东长期居住,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长期异地就医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