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大病报销起付线根据参保人群和年份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统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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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起
全区统一调整为 15,000元 ,按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上一年度广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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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日起
调整为 12,000元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起付线降至 6,000元 。
二、特殊群体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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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对象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起付线降低50%,例如2025年4月前为15,000元,调整后为7,500元。
三、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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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群 :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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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含)内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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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10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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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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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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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在普通医保报销后,大病保险按上述比例报销。
四、动态调整机制
起付线将每年根据广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调整,逐步接近国家统一标准(即统计部门最新数据的50%)。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期间的政策调整,具体执行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