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肾病综合征可能存在一定的遗传倾向,但并非绝对。
肾病综合征按病因可分为原发性、继发性和遗传性三种。其中,遗传性肾病综合征如多囊肾、Alport 综合征、薄基底膜肾病、法布里肾病等,是由特定的基因突变引起,具有明确的遗传倾向,可能会遗传给下一代。如果妊娠合并的肾病综合征是由这些遗传性肾病导致的,那么就存在遗传风险。
原发性肾病综合征病因不明,通常没有遗传倾向。继发性肾病综合征可由糖尿病、高血压、系统性红斑狼疮、乙肝、过敏性紫癜等多种疾病引起。这些继发因素中,除了乙肝病毒可通过垂直传播感染胎儿外,其他疾病本身一般不会直接遗传,但它们可能使孕妇在妊娠期间出现肾病综合征等并发症。
如果家族中有遗传性肾病的病史,或者孕妇本人患有可能导致肾病综合征的遗传性疾病,建议在备孕前咨询医生,进行相关的遗传咨询和基因检测,以评估遗传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