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内蒙古城乡居民医保最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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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模式,个人缴费标准为 400元/人/年 ,财政补助 670元/人/年 ,总筹资标准达到 107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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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缴费补贴
-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七类医疗救助对象及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标准按400元的50%(即200元)执行,其余50%由财政补贴。
二、参保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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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与待遇享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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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待遇享受期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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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或连续参保中断的人员,设置3个月固定等待期,期间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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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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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年提高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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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同样提高3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封顶线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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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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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标准
- 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调整后,一级医疗机构为300元,二级600元,三级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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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
- 个人缴费标准为10元/年,与城乡居民医保合并征缴,集中缴费期同样为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
四、缴费方式
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或当地医保服务站办理缴费,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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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搜索“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或“包头医疗保障”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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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通过“城市服务-社保-内蒙古社保缴费”路径操作。
以上政策适用于除新生儿、困难群体等特殊群体外的全体城乡居民,特殊群体按相关规定享受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