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申请成为居家护理定点机构,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 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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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成立的法人机构,能够提供居家上门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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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服务区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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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定点的地址、护理服务等内容与所持证照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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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护理服务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技能培训制度、护理费用结算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长护险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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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账簿及财务报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长护险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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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全市统一的长护险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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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符合行业规范,专职护理人员不少于10名,应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不少于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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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工作人员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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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营业场所应设有培训场地和档案室。
- 申请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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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真实完备的申请材料交至营业地址所在区域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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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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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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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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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属于“不予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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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长护险服务项目招标确定的商业保险承办机构受经办机构委托,成立长护险中心,进行机构评估,并将评估通过(评估得分不低于90分)的拟新增机构名单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并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网站、长护险中心办事大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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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接到相关举报投诉的,经办机构组织调查核实,被查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签订服务协议。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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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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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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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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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花名册,专职护理人员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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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目录、主要护理服务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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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业务用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业务用房平面布局图等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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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有效、近6个月内未受到行政处罚的书面证明。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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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前,请确保所有材料和条件均符合要求,以避免因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而被拒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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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前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申请指南和流程,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