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湖北省咸宁市职工医保已实现省内跨市直接结算,具体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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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在省内其他地市开通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可直接使用社保卡按咸宁医保政策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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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费用
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10种门诊慢特病费用,可通过直接结算支付。
二、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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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咸宁市正常参保缴费且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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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需为湖北省内开通异地门诊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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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异地长期居住或转诊就医,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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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已提升至70%以上,普通门诊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翻倍。
四、办理渠道
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官网、国务院小程序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025年咸宁职工医保在省内跨市就医时,住院及门诊慢特病费用均可直接结算,无需重复参保或垫付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