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和规则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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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对象
适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覆盖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重大疾病门诊透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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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每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二、报销比例与分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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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比例
根据医疗费用金额分段,比例逐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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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万元 :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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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元 :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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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万元 :报销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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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万元 :报销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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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以上 :报销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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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基本医保年度限额为20万元,大病保险无封顶线,两者合计最高可达35万元。
三、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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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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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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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卡》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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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住院收费收据或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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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诊断证明(紧急抢救需提供抢救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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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及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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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材料
部分重大疾病(如肝硬化等23种门诊特定病)需额外提交年度审批表和门诊特定病医疗证。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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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登记
住院后需在20日内将材料送医保科登记、审验,逾期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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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医院初审后,材料提交至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门诊特定病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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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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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按分段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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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需提供门诊病历、检查报告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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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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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门诊费用需在出院或门诊最后一天后60日内申报,超过时间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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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交通事故、职业病、自杀等特定情形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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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缴费
大病保险需每年缴纳48元费用,断缴可能影响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过往规定,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