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门诊特殊病种(简称“门特”)政策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更新,主要调整了保障范围和报销流程。以下是最新政策要点:
一、新增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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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种类扩展
新增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脑出血后遗症偏瘫、精神病(严重精神障碍)、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含心脏/肺移植)等7种疾病纳入门特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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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项目增加
肾透析治疗(含中药饮片)、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原有项目继续纳入保障。
二、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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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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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费用在5.5万元以内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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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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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按上述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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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5万元部分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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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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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门特联网登记定点医院提交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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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患者可向医保分中心或政务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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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病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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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放化疗门特
需提供肿瘤病理报告、放化疗方案等材料,经专家评估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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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偏瘫)门特
需提供脑梗死/脑出血诊断证明、系统治疗后6个月以上门诊病历等,可申请临时或永久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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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门特
需建立糖尿病健康档案,诊疗费用超出门诊统筹范围可纳入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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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保障 :肾透析、肝移植等需使用特定药品,需在医保目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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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鉴定 :病情紧急时可申请临时门特登记,有效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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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升级 :糖尿病患者可享受远程血糖监测、个性化饮食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
以上政策综合了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费用报销及健康管理服务,旨在进一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建议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办理登记并咨询医院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