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扩大,待遇升级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最新医保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参保范围与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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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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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均可参保,不再受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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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来津持居住证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与户籍参保同等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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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含幼儿园)需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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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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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提供低档(400元/年)和高档(1030元/年)两种选择,特困群体可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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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统一按低档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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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待遇保障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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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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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诊起付标准为500元,最高支付30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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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满4年居民,门诊封顶线提高至5000元,每满1年再提高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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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封顶线提高至100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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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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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降至500元,退休人员降至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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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诊未达封顶线部分可结转至次年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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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零报销激励
- 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封顶线提高1000元,但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原封顶线的20%。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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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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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需使用化学发光法替代电化学发光法进行甲状腺等指标检测,降低检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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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了28项诊疗项目计价方式,进一步压缩医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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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补贴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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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可享90%缴费补贴,特困人员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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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救助费缴费方式优化,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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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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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包括参保范围调整、待遇升级及基金零报销激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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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已实施的调整 :如职工医保门诊封顶线提高、居民医保门(急)诊封顶线提升等。
以上政策旨在扩大参保覆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并通过激励机制促进长期参保。建议符合条件的群体及时参保并关注医保待遇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