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津贴及营养费的发放时间、标准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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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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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含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的,于产假期满次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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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连续缴纳不足10个月,需满10个月且产假期满次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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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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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补助 :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调整为2775元,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与生育津贴合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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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与生育津贴同步发放,即产假期满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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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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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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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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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58天(非婚生育或四孩及以上为98天);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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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标准
- 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为2775元/人,2025年7月1日后的标准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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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 生育津贴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期间断缴则暂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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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 无需额外申请,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后自动拨付至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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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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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妊娠不满2个月20天;满2个月不满3个月30天;满3个月不满7个月42天;满7个月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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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中断:中断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需补缴满10个月后方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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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查询方式
可通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线下窗口查询生育津贴发放情况。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若遇政策调整,以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