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南平,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标准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护理津贴及最低标准: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省定标准为每人每月 137 元、二级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 114 元;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省定标准为每人每月 115 元、二级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 85 元。
-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对具有南平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原则上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 200 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南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中也包含护理相关费用,其中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分散供养全护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每月 1816 元,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分散供养全护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每月 1665 元。但这并非单纯的护理津贴,而是包含基本生活保障等多项内容的救助供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