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芜湖,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标准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护理津贴及最低发放标准: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全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础标准提高至 94 元 / 月・人。各地发放的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省级制定的基础标准。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按照不低于 2023 年度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 50%、30%、4% 确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按照不低于 2023 年度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 35%、20%、3% 确定。其中,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繁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最低为 58 元 / 人 / 月;无为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最低为 54 元 / 人 / 月;南陵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最低为 57 元 / 人 / 月。且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不得高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如果你想了解更准确的信息,可以咨询芜湖当地的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