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本溪,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领取地点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介绍:
生育护理津贴
- 领取地点:由所在单位负责申报,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或所在县区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 所需材料:
- 生育确认单(如双胞胎请标注)。
- 线上系统校验结婚证,如校验失败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 产妇的完整住院病志(需加盖医院公章)。
- 单位对公账户复印件,如无复印件可在纸上写明对公账户户名,对公账号,开户行,并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单位公章。
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
- 申请地点:每月 5 日前,由重度残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自愿提出申请。
- 所需材料:
- 填写《本溪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 提供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面的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复印件。
申请通过后,补贴金由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实行社会化发放,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10 日前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
工伤生活护理费
- 领取地点:
- 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
- 本溪县分中心: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 186 - 2。
- 桓仁县分中心:桓仁满族自治县天后街 09 组 3 号。
- 所需材料:一般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本人身份证、银行账户等相关材料,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