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成都分娩补贴(生育津贴)的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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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
- 女职工在2021年12月1日后生育。
- 已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了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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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两类人员):
- 在成都市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
- 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省内生育保险处于连续参保12个月及以上。
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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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 身份证
- 结婚证
- 计划生育证明
- 婴儿出生证明
- 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
- 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申领表
- 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 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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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
- 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 本人姓名的银行卡
- 医院收费票据
- 费用清单
- 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等
三、申请流程
1. 女职工
网上申领:
- 网络搜索并进入“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然后点击“单位登录”。
- 进入单位网厅后,点击“网上经办”,随后点击“生育津贴核定”,即可完成网上申报流程。
- 完成后等待通知,如果需要打印纸质资料,直接在该平台的单位网厅→报表打印→生育津贴核定单打印即可。
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
- 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
- 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一并办理)。
2.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
已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的:
- 由本人或代办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本人姓名的银行卡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的:
- 由本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四、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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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
- 顺产:98天
- 难产(含剖宫产):113天
- 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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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终止妊娠(流产/引产):
- 怀孕满7个月以上:98天
- 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42天
- 怀孕未满4个月: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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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 生育津贴 = 上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五、生育津贴到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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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 用人单位网上申领成功的,生育津贴经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20个工作日划拨至单位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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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
-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个人,原则上应于成都市规定的计发天数结束、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的12个月内一次性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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