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核电的归属问题需要从项目所有权和管理权两个维度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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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有权结构
昌江核电由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核集团) 和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集团) 共同出资组建,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昌江核电不属于中核集团或中国广核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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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运营主体
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华能昌江)是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主体,其控股股东为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这进一步说明昌江核电的日常运营由华能集团主导,但项目本身是双国资控股的合资项目。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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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核电位于海南省,是海南首个大型核电项目,对当地能源结构优化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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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用“华龙一号”技术,属于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核电技术,已成功应用于福清、漳州等地的核电机组。
综上,昌江核电既不属于中核集团,也不属于中国广核集团,而是中核集团与华能集团的合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