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政策调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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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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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医保基金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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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后,支付比例降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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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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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居民/高校大学生 :白内障手术(3000元内)等特定病种,医保支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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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支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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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
- 起付标准800元/年,超过部分按住院结算比例支付(如器官移植术后第一年10万元/年,第二年7万元/年等)。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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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级别与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75%,三级65%;
- 住院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三、大病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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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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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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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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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8万元部分另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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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透、肿瘤等特殊疾病有额外1.1万元补偿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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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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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普通门诊200元/年,住院根据医院级别不同有所调整(如三级医院1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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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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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城乡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起付标准0元,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0-2025年常州市医保调整内容,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