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营口分娩补贴领取指南
确认领取资格
要领取分娩补贴(生育津贴),女职工正常分娩的应在分娩前由用人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早产的应连续缴费至10个月),并连续缴费至女职工产假期满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男职工护理假津贴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前后生育保险缴费时间连续计算,职工调转或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缴费中断,且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用人单位整体补缴中断期间保费的视为连续缴费。
准备申报材料
需准备有效身份证件及生育津贴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可咨询当地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一般可能包括婴儿的出生证明、生育证明等材料。
申请流程
申请
申请人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
受理
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审查
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规定进行待遇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打印费用审核单;通过信息系统、书面单据,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决定
业务办结及反馈。根据复核结果结算、支付生育津贴,告知办理结果。
送达
相关机构告知办理结果。
其他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与工资不得重复享受。财政供养人员产假工资由原渠道解决,不享受生育津贴;差额事业单位人员,按生育津贴支付标准计算,在支付生育津贴时需扣除财政负担的部分工资,支付其余部分。退休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 女职工可以在生育后的第二个月,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生育津贴,审核通过后,在两个月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