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源性多毛症是因某些治疗药物引起躯干、四肢、面部等部位毛发异常生长、增多所导致的一种皮肤病。其形成原因主要是药物因素,具体如下:
- 抗癫痫药物:以苯妥英钠为代表,癫痫儿童服药 2-3 个月后可能出现多毛症。初起见于四肢伸面,以后发展至躯干和面部。其机制可能是药物影响了体内的激素水平或直接作用于毛囊,促进毛发的生长。
- 抗生素类:链霉素可导致结核性脑膜炎患儿在用药 2-3 个月后出现多毛症,症状表现与苯妥英钠所致相似。可能是药物对机体的代谢过程产生影响,干扰了毛发生长的正常调节机制。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长期大量应用可的松等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可使患者发生多毛症,以前额、颞部、面颊两侧最为显著,也可发生于背部及上肢伸面。这是因为这类药物会影响体内的内分泌系统,导致雄激素等激素水平相对或绝对升高,从而刺激毛发生长。
- 免疫抑制剂:环孢素常用于器官移植患者以抑制免疫排斥反应,大部分肾移植患者接受此药后会发生多毛症。可能是药物影响了毛囊周围的微环境,促进了毛发的生长。
- 其他药物:青霉胺可引起躯干和四肢的毳毛增长、变粗;补骨脂素口服可引起色素沉着和多毛症状;苯露丙芬服用后可引起多毛,还可出现指(趾)甲生长增速情况;米诺地尔、甲睾酮、丹那唑等药物也可能导致医源性多毛症,具体机制与药物对内分泌、代谢等方面的影响有关。
一些治疗手段如化疗、放疗、皮肤局部激素治疗等也可能导致医源性多毛症。其具体机制可能与治疗对毛囊细胞的直接或间接作用,以及对机体内分泌和免疫系统的影响有关。不过,医源性多毛症的具体发病机制尚未完全明确,可能与药物引起机体雄激素增多或对毛囊的直接作用等有关。一般在停药 6-12 个月内,多毛症状常可自行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