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的秸秆利用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省级秸秆处置补贴资金:省政府对各地市(州)的秸秆无害化处置按10元/亩进行补贴,统筹用于秸秆处置和打包离田作业。
-
市级秸秆打包离田补贴资金:例如吉林市主城区玉米秸秆按50元/亩进行补贴,市财政和各区财政按1:1分担。其他市可能有不同的标准。
-
县级秸秆打包离田补贴资金:各县(市)比照市补贴标准,结合具体情况按20-30元/亩等不同标准进行补贴。
-
秸秆饲料化利用补助:对新建(改扩建)黄(青)贮窖、收贮秸秆黄(青)贮发酵饲料、秸秆干饲料等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根据不同的项目和条件而定。
-
秸秆还田补助:大力推广以秸秆覆盖免耕播种为核心技术的保护性耕作技术,设立省级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资金。
-
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推进民用住宅燃煤供热锅炉改造成为秸秆成型燃料锅炉,在市(州)、县(市)及以下新建城区推广利用秸秆成型燃料锅炉供热。
-
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补助:鼓励企业实施生物基化工产品、清洁制浆、纤维原料、秸秆代木、秸秆装饰材料等以秸秆综合利用为核心的示范项目。
-
秸秆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建立农作物秸秆运输“绿色通道”,享受车辆通过快检快速放行、整车合法装载捆扎打包后秸秆的运输车辆减免车辆通行费等优惠政策。
吉林省的秸秆利用补助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推动秸秆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具体的补助标准和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机构以获取最新和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