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
浙江医保退休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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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定 :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退休时只要累计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0年,退休以后不必继续缴纳医保费用,可以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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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与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也是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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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选项 :若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足20年,有两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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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至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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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按月补缴,直至缴满20年之后就可以停止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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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金额 :一次性补缴的情况下,以浙江省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9.5%的缴费比例计算补缴金额;按月补缴的情况下,缴费标准和同期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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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例如,在杭州市,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0年,才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继续缴费,也可以正常享受杭州职工医保的待遇。
浙江省医保退休缴费年限规定为累计满20年,退休后可以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也是20年。如果缴费年限不足20年,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或按月补缴至满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