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 省内异地就医购药无需备案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即可直接结算。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省内异地就医购药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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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取消
自2020年6月12日起,贵州省、江西省、河南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贵州省、云南省、贵州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等12个省份(含鹰潭市)全面取消异地就医备案要求,持社保卡即可实现门诊、住院、购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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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流程
- 持卡人只需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无需提前备案或垫付费用(自费除外)。
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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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若需在参保地以外就医,仍需按原流程办理异地备案,备案后持社保卡或电子凭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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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在开通医保个人账户直接联网结算的药店,持社保卡可异地刷卡购药,但需确认就医地是否在联网范围内。
三、政策依据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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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社保法》第二条,医保制度保障公民在疾病等情况下获得医疗保障,取消备案是简化流程、提升服务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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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参保人员可通过当地医保平台(如“皖事通”“淮北医保”等)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确保就医地医疗机构支持直接结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部门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说明,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