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医保政策,医保定点数量的选择需根据参保类型和医保类型进行区分,具体规则如下:
一、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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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机构数量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选择 1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小点) 、 1家中医定点医疗机构(中医) 、 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大点) ,共3家作为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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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点限制
- 选定后 一年内不可更改 ,次年1月1日起可重新选点。
二、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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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及学生
需在广州市医保指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名单中选择 1家作为小点 ,可再选择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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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乡居民
可在指定基层医疗机构中选择 1家作为小点 ,同样可指定1家大点。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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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与社区医院的关系 :无需先定社区医院再定三甲医院,两者可同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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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14岁以下家属(职工医保)可添加至参保人名下共同选点,最多添加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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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未选定点医疗机构将无法享受门诊统筹报销,但住院待遇不受影响。
四、选点方式
可通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或通过“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在线选点,操作便捷且即时生效。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最新政策,确保覆盖政策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