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3月1日起实施的社保新政策,内蒙古60、70后社保补缴有以下规定:
一、职工养老保险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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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因用人单位未缴或未足额缴费导致的社保断缴,职工无法自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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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允许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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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前退休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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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1982年下乡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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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65岁(1960年前出生)、女性60岁(1965年前出生)退休人员 ,且2011年前已参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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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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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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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需年满65周岁(原60周岁)且缴费不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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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截止时间 :2025年2月28日前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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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按当地档次选择,例如最高档次每年6000元,补缴15年需约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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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日前已参保人员
若2025年3月1日前已年满65周岁且缴费不足15年,仍可一次性补缴,但需符合当地具体政策。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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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参保记录、断缴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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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待遇
补缴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约800-13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按15年缴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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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补缴年限、金额及档次以当地政策为准,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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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部分地区允许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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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欠费 :因企业破产等不可抗力导致断缴的,经认定可追溯补缴。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国及内蒙古地区的最新规定,建议符合条件的群体及时联系当地社保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