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单独天数规定,计入劳动时间
根据2025年上海最新产假政策,产检假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产假总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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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 98天产假 ,其中包含 15天产前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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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假
符合条件的夫妻可额外享受 30天生育假 ,总假期为 128天 (单胎顺产)。
二、产检假与劳动时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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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劳动时间 :产检所需时间不单独计算假期,需正常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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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月份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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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个月:每月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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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个月:每月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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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个月: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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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个月: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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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个月: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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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9天 (需注意,其中2天已包含在预产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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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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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与陪产假 :新婚夫妻可享受 10天婚假 ,配偶可享 10天陪产假 ,均计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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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产假期间女职工可领取生育津贴,未参保单位需正常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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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若违法辞退可申请劳动仲裁。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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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假期申请需结合医疗机构证明和单位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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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多1个婴儿,可额外增加15天产假。
以上信息综合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