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退休第二个月是否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取决于是否满足医保缴费年限等条件。
对于随用人单位参保的退休人员,从2014年1月1日起,按规定办理退休后,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重庆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缴费年限不足,可以选择在退休时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
对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参保人员2003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建议退休前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自己的医保缴费情况和退休后的医保待遇享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