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2024年医保政策新规定
一、居民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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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标准调整
- 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年,财政补助670元/年,分别较上年增加20元和30元。
- 持居住证参保居民享受当地财政补助标准,资金需足额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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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及大病保障
-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提高至65%,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比例提升至75%;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
-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18000元,特困人员、孤儿等群体降至90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0元(含基本医保12000元、大病保险3000元),个人自付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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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管理
- 新增视神经脊髓炎、地中海贫血等15种门诊慢特病种,调整部分病种认定标准(如“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更名为“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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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医保支付
- 治疗性辅助生殖费用限门诊支付,按门诊慢特病政策执行。职工年度限额15000元(基本医保12000元+大额补助3000元),居民限额5000元(基本医保4000元+大病保险1000元);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
二、职工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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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优化
- 起付线降低: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年度支付限额在职职工6000元,退休职工8000元。
- 取消定点医疗机构家数限制,职工可自主选择市内定点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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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待遇
- 起付标准:首次住院一级200元、二级500元、三级800元;第二次住院减半,第三次起取消。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为88%-95%,退休职工为90%-97%。
- 异地就医待遇:
- 临时外出人员个人自付10%后按市内政策报销;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享受参保地同等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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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改革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用;2024年底前实现省内跨统筹区共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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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统筹调整
-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工资总额的8%(含生育保险1%),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7%或8.5%缴费(后者含个人账户)。
三、其他政策
- 连续参保激励: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作为连续参保奖励。
- 基金监管:总额预算与点数法结合,强化基金使用效率。
以上政策综合了筹资、待遇、支付方式等多维度调整,旨在提升医保服务公平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