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职工医保政策围绕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门诊保障提升等核心内容进行了多项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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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医疗费用可共济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以及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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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试点推进
2024年底前,江苏、河北等9个省份的31个地区(统筹区)已实现个人账户跨省共济,2025年将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
二、门诊保障机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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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起付线并提高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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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起付线统一降至200元(一、二级医疗机构)和400元(三级医疗机构),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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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升至一级80%、二级70%、三级60%,退休人员再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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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门诊支付限额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500元提高至在职职工3500元、退休人员4500元,超限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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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购药报销
参保职工在定点零售药店凭门诊处方购药费用可报销,参照一级医疗机构政策执行。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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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起付线
陕西、贵州、河南洛阳等地试点取消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起付线,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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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政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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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备案人员门诊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临时就医人员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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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门诊就医需备案,未备案人员报销比例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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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门诊保障
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等7种重大疾病门诊费用可参照住院报销,需提供专项审批材料。
四、缴费与待遇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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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费率调整 :2025年多地计划下调职工医保费率,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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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 :明确连续参保、零报销等情形的激励措施,中断参保将影响待遇。
以上政策通过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优化门诊保障机制,进一步减轻职工医疗负担,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