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控体系概述
一、监控体系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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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监控系统
河北省建立了覆盖全省的红外视频监控系统,结合卫星遥感技术,实现露天焚烧行为的实时监测与自动锁定违法人员。同时,通过“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控系统”手机APP,网格员可即时接收火情推送并快速处置。 -
网格化巡查机制
各地组建镇村两级巡查队伍,对田间地头、高铁高速沿线、国省道两侧等重点区域实施高频次巡查,并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制度。 -
数据管理与反馈
系统平台每日汇总全省火情信息,统计摄像头运转率(如2024年9月正常率为97.46%),对异常摄像头及时排查维护,确保监控网络稳定运行。
二、处置流程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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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响应机制
火情确认后,网格员需在2小时内完成处置并反馈,力争半小时内扑灭火点。同时配备水车、灭火工具等应急设备,确保现场处置效率。 -
隐患清理与源头管控
定期开展露天焚烧隐患大排查,清理秸秆、垃圾、落叶等易燃物,从源头减少焚烧风险。
三、处罚与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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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标准
露天焚烧行为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规,对个人处以500-2000元罚款;农业经营主体未妥善处理秸秆导致焚烧的,处500-1000元罚款。 -
刑事责任追究
对阻碍执法或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可依法采取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宣传与管理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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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宣传引导
通过村广播、微信群、宣传标语等方式普及焚烧危害及法律后果,强化公众环保意识。 -
政策法规落实
依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明确各级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结合。
五、成效与目标
河北省通过“人防+技防”结合的模式,逐步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禁烧目标,同时推广秸秆还田、饲料化等综合利用措施,构建长效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