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18项核心制度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基础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一、首诊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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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患者首次接诊的医师负责全程诊疗管理,诊疗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均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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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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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诊疗各阶段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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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诊疗服务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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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记录病历和诊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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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科室疾病需及时会诊或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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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查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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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由科主任领导的三级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对住院患者进行定期评估和诊疗方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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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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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各级医师决策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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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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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诊疗过程和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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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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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因诊疗需要,由本科室或机构外医务人员提供专业意见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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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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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机构内/外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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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会诊需在10分钟内响应,普通会诊24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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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会诊过程和意见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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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级护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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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提供差异化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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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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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护理级别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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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个性化护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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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评估护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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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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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明确值班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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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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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24小时值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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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时详细记录患者病情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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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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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对复杂病例进行集体讨论,制定诊疗方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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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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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组织多学科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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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讨论过程和最终诊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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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 定义 :对急危重患者实施及时有效的抢救措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