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级
公路工程土石方工程分级标准主要依据土石开挖的难易程度和工程量进行划分,具体标准如下:
一、分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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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方法
以是否需要爆破、钢楔大锤或气钻等特殊设备进行开挖为划分依据。若土石方需用不小于112.5kW(150匹马力)推土机单齿松动器无法松动,或体积≥1m³的孤石为石方,其余为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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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规模
根据挖方段长度、土石方体积等指标确定工程量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工程量范围。
二、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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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分类
公路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分为 合格、不合格、优良 三个等级,评价依据包括基本项目完成比例和外观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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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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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项目(如压实度、边坡稳定性等)需满足70%以上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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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出现一般较大质量事故且未全部返工,需重新评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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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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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项目需达到90%以上合格,且外观质量评分≥85%(满分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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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且未全部返工,只能认定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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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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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原则 :先按开挖方法分级,再结合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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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频率 :双车道公路每检查段最低检查频率为1次/公里,多车道公路按车道数比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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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处理 :一般较大质量事故需全部返工后重新评定,轻微缺陷仅认定为合格。
以上标准综合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及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