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标过程中,延长投标有效期是一个需要谨慎处理的环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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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和定标工作的延迟:如果招标人无法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和定标工作,可能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例如,评标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复杂的技术问题或争议,需要更多时间进行评审和讨论;或者由于招标项目的规模较大、涉及的内容较多,评标工作量超出了预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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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事件的发生: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评标工作延误,也可能会使投标有效期延长。比如地震、洪水、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了评标工作的正常进行,使得评标过程不得不暂停或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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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和谈判的需要:在评标过程中,如果需要与投标人进行额外的澄清或谈判,也可能导致投标有效期的延期。例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一些模糊不清或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需要与投标人进行沟通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或者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或问题,需要与投标人进行协商和谈判等。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情形主要包括评标和定标工作的延迟、特殊事件的发生以及澄清和谈判的需要。在这些情况下,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并明确新的有效期截止日期。同时,投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若拒绝则其投标将失效,但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