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类医疗器械的最新政策,综合2022年修订后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及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主要变化如下:
一、产品目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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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与修订内容
新目录在2017版基础上增加90条产品信息,新增538个品名举例,涵盖物理降温设备、光治疗设备附件等538种产品。
- 例如:将“医用冷敷贴”“冷敷凝胶”更名为“医用退热贴”“医用冰袋”,并删除相关禁用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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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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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医用冷敷贴”“冷敷凝胶”等常见名称,要求产品描述与预期用途严格匹配目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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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产品中添加中药、天然植物提取物等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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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要求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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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备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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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风险分析报告和临床评价资料(均属于高风险类别医疗器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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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审核产品名称、描述、预期用途、型号/规格等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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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备案部门职责
备案人提交符合目录规定的资料即完成备案,监管部门负责判断产品类别及资料合规性。
三、监督管理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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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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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1万元以下罚款5-15万元,1万元以上罚款15-30倍,情节严重者终身禁止从事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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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或备案错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罚款及责任人员禁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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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时间
新目录及修订后的备案要求于 2022年8月11日 正式实施,相关产品需在2023年底前完成备案调整。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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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规范 :产品名称需与预期用途一致,避免使用“械字号化妆品”等违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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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判定 :结合产品描述、预期用途及品名举例综合判定,超出目录需申请分类界定。
以上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医疗器械监管的精细化与严格化,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