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相关政策信息,海南三沙的产检补贴政策如下:
- 1.首次发现孕情并建立孕产妇手册:如果孕产妇在细沙乡卫生院首次发现孕情并建立孕产妇手册,可以获得50元的奖励。
- 2.孕13周之前建册:如果孕产妇在孕13周之前到细沙乡卫生院建册,可以获得100元的奖励。
- 3.产检补助:如果孕产妇在规定的产检时间内到细沙乡卫生院进行产检,每次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助。第2次到第5次产检(分别在孕16-20周、孕21-24周、孕28-36周、孕37-40周)每次可以获得50元的补助。
海南三沙的产检补贴最低可以获得的金额是:
- 首次发现孕情并建立孕产妇手册:50元
- 孕13周之前建册:100元
- 每次产检补助:50元(最多可获得4次,即200元)
因此,产检补贴最低可以获得的金额是50元,最高可以获得350元(50元+100元+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