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9月10日发布的政策,江津区中心医院作为三级综合医院,职工医保报销额度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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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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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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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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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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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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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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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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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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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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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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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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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200元
三、年度支付限额
- 职工医保 :年累计支付限额为4.7万元
四、门诊报销政策(2023年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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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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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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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报销60%,乙类药品自负10%,再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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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为14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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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政策(2024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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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及个人二档参保人员,门诊累计可报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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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覆盖门诊费用,与个人账户共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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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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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2023年为16901元/人·年),大病保险将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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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通过医保局官网或"重庆本地宝"查询最新细则。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医疗保障局官方说明,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