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济宁产检补贴补报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补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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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需在济宁市定点医疗机构完成怀孕16周以上(含16周)的产检,并在该机构分娩或引流产。
- 异地生育或引流产的,需将产检费用与生育医疗费用一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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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 产检费用补报需与分娩/引流产医疗费用同步提交,未单独设立门诊产检报销渠道。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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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① 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② 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及发票(含产检发票);
③ 社保卡(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的需提供男方社保卡)。 -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异地生育需提供异地就医证明及费用明细。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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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 在济宁市定点医院分娩/引流产的,产检费用由医院联网结算,无需单独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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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或非联网医院补报
- 携带上述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提交《济宁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
- 审核通过后,产检补助将随生育医疗费用一并拨付至社保卡金融账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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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 产前检查定额补助为1600元/人次,超支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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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 可拨打济宁市医保局电话 0537-2253801 或 2937536 确认材料及流程。
以上流程综合了济宁市现行政策,建议优先通过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异地情况需及时提交完整材料至医保部门办理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