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类型、参保人群及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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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内
- 个人账户支付,无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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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负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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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下: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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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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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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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601-3000元报销80%,3001元以上自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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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301-3000元报销90%,3001元以上自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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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经批准享受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按更高比例报销。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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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内
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支付(2万元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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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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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5万元 :在职职工自负10%,退休自负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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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10万元 :在职自负5%,退休自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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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
- 超过10万元部分,大病医保按70%报销。
三、其他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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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未备案的临时外出人员按原报销比例的80%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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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用 :A类药品全报,C类全自费,B类报80%。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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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年度政策调整,建议通过医保部门或官方渠道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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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及起付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昆山市医疗保障管理办法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