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医疗保险的报销金额 因地区和医疗费用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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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即最高120元/年,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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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地区,如长沙,普通门诊的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如在村卫生室为70%,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60%。
- 大病门诊 :
- 一些特定病种如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基金没有起付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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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设定不同的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例如,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5%;在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70%;在市级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11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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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符合医保住院报销项目的新生儿住院医疗费用的最高报销累积限额为15万元(不包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其他 :
- 新生儿报销的前提是90天内并且已经办理入户手续的新生儿,且携带户口本、出生证明前往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才可以享有报销比例。超过90天的新生儿需要在交费的第二个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与福利。
建议 :
由于各地政策差异较大,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或医保办获取最详细和准确的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