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分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其中职工医保通常可以累计年限,城乡居民医保一般不累计年限。具体如下:
- 职工医保:
-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实际执行:各地对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具体规定并不完全相同。例如,鞍山市规定参保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满 30 年、女满 25 年,在本市实际缴费不少于 10 年。上海市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超过 15 年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方面,2022 年医保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系统上线后,经转出地和转入地医保部门确认,两地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更加便捷。同时,像成渝两地也出台了《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推动成渝地区成为第一个实现职工基本医保实际缴费年限跨省互认的两个统筹区域。
- 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是缴纳一年的费用就享受一年的待遇,对缴费年限没有要求,其缴费年限不能合并到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当中,通常也不存在累计计算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