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10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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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
- 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
- 三级伤残:23个月本人工资
- 四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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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5%
-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0%
-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5%
五级、六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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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五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
- 六级伤残:16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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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按月支付,难以安排工作时)
-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0%
-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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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
- 五级伤残:18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六级伤残:15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五级伤残:18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
- 六级伤残:15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
七级至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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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
- 八级伤残:11个月本人工资
- 九级伤残:9个月本人工资
- 十级伤残:7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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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
- 七级伤残:12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八级伤残:9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九级伤残:6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十级伤残:3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七级伤残:12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
- 八级伤残:9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
- 九级伤残:6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
- 十级伤残:3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
其他相关费用
-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以上标准均基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具体赔偿金额会根据个人工资和当地社平工资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