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类型的医保和不同的医疗费用段有所不同。以下是南京市医保报销比例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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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例如,在职职工在非社区购买某药,药品单价13015.2元,医保支付标准12364.44元,自付比例0.3。按待遇政策执行的医保范围内费用:12364.44*0.7=8655.1元。8655.11元按门诊统筹待遇比例基金支付。医保基金支付:0-1000(含)元:1000*0.4=400元;1000(不含)-5000(含):4000*0.6=2400元;5000(不含)-1.5万(含):(8655.11-5000)*0.65=2375.82元。个人需支付13015.2-5175.82=7839.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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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发生的医保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18万元(含)以下的,支付比例维持不变;18万元(不含)至60万元(含)之间的,支付比例95%。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