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报单、检测报告等材料
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需遵循以下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办理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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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申报对象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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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产品需提前3天申报,种用、乳用或役用动物需提前15天申报,特殊需求可随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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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单位需提供申报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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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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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检疫申报单(原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免疫标识(金属/塑料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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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养殖档案记录、委托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运输工具班次信息、狂犬病免疫证明及抗体筛检报告(非本地户籍或跨省运输需额外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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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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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申报
- 携带材料至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指定检疫申报点提交申报单、检测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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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疫
-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检疫人员到现场检查动物健康状况,可能包括临床检查、实验室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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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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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合格后,机构会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并加施检疫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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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不合格的动物或产品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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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与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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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证存根需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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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产品需附检疫合格证和检疫标志方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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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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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运输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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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无规定疫病区动物需提前3天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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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需提交《跨省引进动物检疫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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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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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报告需在24小时内送检,合格证明一般可当天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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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具体办理时间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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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 提供虚假材料或检疫不合格产品将面临罚款、没收等处罚。
四、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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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为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以当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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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设有专门的动植物检疫检测中心(如荆州市凤凰路33号)。
以上流程和材料需根据当地最新政策调整,建议办理前通过12345热线或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官网确认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