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浙江省的相关政策,浙江省医保特殊病种报销的具体规定如下:
1. 特殊病种范围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统一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目前纳入保障范围的特殊病种包括以下16种
- 1.恶性肿瘤
- 2.系统性红斑狼疮
- 3.血友病
- 4.再生障碍性贫血
- 5.重性精神障碍
- 6.失代偿期肝硬化
- 7.儿童孤独症
- 8.癫痫
- 9.脑瘫
- 10.肺结核
- 1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12.阿尔茨海默病
- 13.帕金森病
- 14.尿毒症透析
- 15.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 16.糖尿病胰岛素治疗
2. 报销比例和起付线
- 门诊报销比例: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为60%
- 住院报销:对于特殊病种住院治疗,22种特殊病种住院有报销,包括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等
- 起付线: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2000元以下部分不予结付
- 分段报销:2000元至9.6万元部分,按照50%比例予以结付;9.6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按照55%比例予以结付
3. 报销流程
1.特殊病种登记确认:需要报医保管理中心审核,提交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确认表、身份证与医保卡等材料。
2.日常报销:在医保管理中心登记审核通过后,日常报销需要提供门诊就诊病例、门诊费用发票、门诊费用详细、医保卡、身份证等材料。
4. 其他注意事项
- 药品目录:所使用的药品、检查、检验、治疗、医用耗材,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目录有关规定
- 大病保险:对经基本医保基金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剩余个人负担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 异地就医:特殊病种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特殊病种门诊费用,逐步按参保地同等待遇政策执行
5. 特殊病种门诊费用结算
- 直接结算:台州市内参保人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可在浙江省内联网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 跨省结算:2022年9月,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6. 报销材料
1.医保卡:持有有效的医保卡。
2.就诊记录:需要提供就诊记录,包括就诊科室、就诊日期、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
3.处方笺:需要提供处方笺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药品的名称、用量、用法、用时等信息。
4.收据:需要提供药品购买或治疗费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记录:如果是住院治疗,需要提供住院病历记录、出院小结等住院记录。
6.其他相关材料:如门诊医疗费用结算单、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医院开具的检查报告、化验报告等
总结
浙江省医保特殊病种报销政策涵盖了多种疾病,报销比例和流程根据具体病种和医疗费用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在就医时准备好必要的报销材料,以便顺利报销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