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门诊报销流程根据就医类型和费用性质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费用报销流程
-
直接减免(门诊统筹报销)
参保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和卡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门诊医疗总费用中符合报销范围的部分由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剩余部分由参保人现金结算。
-
慢性病/重大疾病门诊报销
因患慢性病或重大疾病在省、市、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所有费用由参保人现金结算。需经乡镇合管办初审、区合管办审核,通过后由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垫付资金,最终由区合管办划拨补偿。
二、住院费用报销流程
-
本地住院
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参保人需缴纳押金后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仅需结清自付部分,补偿部分由医院垫付。
-
省外/转院住院
-
在省级或外省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需提供转院证明。
-
在本地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需在7日内办理转诊手续,提供住院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
-
-
报销材料提交
出院后20日内需将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发票、费用清单及病理复印件提交至户籍所在地乡镇合管办,经15天审核后开始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材料要求
-
门诊: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电子凭证需激活)。
-
住院: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住院证明。
-
-
报销标准
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药品目录执行,例如乡镇卫生院门诊费用超过50元的部分按40%报销。
-
即时结算
部分试点医疗机构支持就医时直接扣除报销部分,未实时结算的需保存完整材料后期申请。
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报销政策和材料要求,以保障权益。